明确了!1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1日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施行
让我们更便捷享受社保待遇
与我们息息相关
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文末还有北京社保1条重要提醒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完整条例
放在文末【阅读原文】处
小编这里挑选一些重点
注: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
1、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3、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图源摄图网(500625199)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5、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或者变动经常居住地,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按照规定随同转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按照规定执行。
推荐服务: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医保转移”、“社保转移”即可分别获取医保、养老保险转移入口、办理指南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6、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7、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在新就业地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8、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
1、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图源图虫创意(1411018665170829330)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或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按照规定核定并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3、个人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5、个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6、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等补贴,应当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图源图虫创意(1007488319979257902)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
2、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社会保险经办监督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社会保险经办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听取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3、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及时反映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的意见建议。
法律责任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定点医药机构的,责令其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社会保险服务,直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属于其他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图源摄图网(500610156)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9fSe1VDxwFVk7BuQI3Bjg
另外1条北京社保的消息
也非常重要
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18时停机,切换至全国养老保险统筹信息系统,期间全市部分社保业务暂停服务。
图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情点击查看→重要消息!北京这些社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END-
右下角,您点赞和在看
小编工资涨2毛
小编有话说
➤推荐阅读:
➤推荐服务:
热点板块:
回复【第一课】获2023央视《开学第一课》回放/观后感
回复【安全课】获知危险会避险2023秋季交通安全课直播回放
回复【消费券】获北京餐饮/开学/文旅消费券领取入口回复【演唱会】获近期北京演唱会抢票入口
回复【城楼】获天安门城楼预约入口及指南
回复【服贸会】获北京服贸会免费预约入口
回复【积分】获2023北京积分落户名单查询入口
回复【九价扩龄】获北京九价扩龄hpv疫苗预约入口
回复【租房提取】获租房提公积金额度新调整及办理
回复【新能源】获北京新能源指标配置结果查询
回复【划片】获北京各区学区划片查询系统入口
回复【入学】获202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信息采集入口
回复【养狗】获北京养犬登记和年检手续网上办理入口
回复【租房】获北京惠民租房平台入口
回复【摇号】获北京小客车摇号申请指南
回复【限行】获2023年最新限行日历表
游玩板块:
回复【博物馆】获北京各大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天安门】获取天安门广场预约入口
回复【故宫】获取故宫博物院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景区预约】获北京各大景区预约购票入口
回复【公园】获北京市属公园预约购票入口
回复【国博】获国家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升旗】获北京每日升旗时间及预约入口
办事板块:
回复【港澳通行证】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指南
回复【护照】获北京护照办理/换发/补发指南
回复【摇号】获小客车摇号结果查询入口
回复【小客车】获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时间/入口
回复【家庭积分】获北京小客车家庭积分查询入口
回复【进京证】获进京证办理指南(六环内/外)
回复【公租房】获北京各区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
回复【个税】获个税年度汇算时间/指南/办理入口
回复【工作居住证】获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入口
回复【电子居住证】获电子居住证办理入口及指南
回复【电动车】获北京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预约入口
回复【共有】获北京各区共有产权房最新房源消息
教育板块:
回复【幼升小】获北京幼升小入学指南/入口
回复【小升初】获北京小升初入学指南/入口
回复【幼儿园】获北京幼儿园报名入口/经验汇总
回复【划片】获北京学区划片查询入口/情况
回复【中考】获中考考试时间/官网入口
回复【高考】获高考官网入口/时间安排等
回复【专业】获各类专业技术考试指南/入口
交通板块:
回复【定制快巴】获北京至北三县通勤快巴购票入口
回复【地铁】获北京地铁高清线路图下载回复【公交】获北京公交线路调整最新消息▌说明:本文由北京本地宝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政府网 北京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跳跳▌商务合作:电话:4009999087 QQ:4009999087点击查看:合作微信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点击【北京本地宝】图标可直接关注我们哦